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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定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发布时间:2021-08-17 10:54:45

⑴ 收定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用来保证双方执行合同的,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担保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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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务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双倍返还定金。就是说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实务中,接受定金企业收到定金,一般财务上作为预收款项入账,待合同执行时计入合同价款中。
借: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待合同履行时,接受定金方提供劳务或发出货物并收到余款时再做以下分录;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因支付定金方原因,造成最终未履行合同,定金作为违约金由接受定金方没收时:
借:预收账款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因接受定金方原因未能履行合同,接受定金方要双倍返还定金,实质上的是退回定金并支付同样金额的违约金:
借:预收账款
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⑵ 定金应该计入哪个科目

借记 银行存款
贷记 其它应付款

⑶ 支付的定金应该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定金是不能退的
付定金属于预付账款,会计分录为: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预付账款是指企业按照购货合同的规定,预先以货币资金或货币等价物支付供应单位的款项。在日常核算中,预付账款按实际付出的金额入账,如预付的材料、商品采购货款、必须预先发放的在以后收回的农副产品预购定金等。对购货企业来说,预付账款是一项流动资产。预付账款一般包括预付的货款、预付的购货定金。施工企业的预付账款主要包括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等。
“定金”在《合同法》上是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之一,它的基本法律性质是违约定金,并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定金”的作用有两种情形:一是当李合同正常履行时,定金充作价款。二是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定金则作为罚则。

⑷ 给别人定金计入什么会计科目

订金属于“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负债类科目

收到订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预收账款----xx公司

订金转货款

借:应付账款----xx公司

借: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适用于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有关规定,其不具有定金的性质,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般情况下,交付订金的视作交付预付款。另外,根据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预订行为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订金的,订金数额应当在总房价的千分之五以内,双方在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或出售合同后,订金应即时返还或抵充房价。

(4)收入定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⑸ 定金计入什么科目

定金属于“预收账款”会计科目,是负债类科目。
定金是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
定金的性质可以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定金具有互不排斥的多重性质。例如,对立约定金,当事人可以约定在正式订立主合同后,定金不予以返还,而是转而用作违约定金;对于成约定金、证约定金,亦可通过约定使其给付后同时具有违约定金性质。
(5)收入定金计入哪个会计科目扩展阅读:
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
1、定金具有从属性。
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
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
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
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
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
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网络-定金

⑹ 定金在做账务处理时应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1. 通常情况下,预先支付款项时可以借记“预付账款”或者“应付账款”之类的往来科目,可按客户进行明细核算。

  2. 可以进一步设置“定金”、“货款”之类的明细,贷记“银行存款”等;等到转作货款时,结转为“材料采购”或者“原材料”等即可。

  3. 如果因未能及时付款而被没收定金造成损失的,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前述“预付账款”等往来科目。

⑺ 收到定金时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收到定金会计分录

预收定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到余款,并且货款全部结清时: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⑻ 付定金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你好!不知道你要问的是什么,你问的是不是你们购货交给供货方的定金或者是客户给你们的定金的处理?如果是这样的话,首先会计科目上就没有定金这个科目,你可以在二级或者三级明细科目里面设置定金科目。一般的话这样处理的:
你们购货交给供货方的定金,如果商定这笔定金在以后可以作为货款的话,通过预付账款核算,分录如下:
借:预付账款——定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等到交易发生后:
借:原材料等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账款——定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如果商定不可以作为货款,也就是说等交易发生以后,这笔定金可以收回时,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分录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定金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等到收回现金时:
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收款——定金。
如果是你们客户给你们的定金,处理如下:
收到时:借:银行存款或现金
贷:其他应付款—定金
返回时:借:其他应付款——定金
贷:银行存或现金
或者用该笔定金抵消货款:
借:其他应付款——定金
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缴税费——增值税(销项税)
同时结转成本!
又不明白的,在探讨!

⑼ 支付订金记入哪个会计科目

预付定金时
借:预付帐款
贷:银行存款
全部支付时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
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
贷:预付帐款
银行存款

⑽ 收到定金怎么做会计分录

收到定金会计分录
预收定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收到余款,并且货款全部结清时:
借:银行存款
预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定金是指当事人双方为了保证债务的履行,约定由当事人方先行支付给对方定数额的货币作为担保,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合同要采用书面形式,并在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生效。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散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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