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业务报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风险最小是什么样的
会计师事务所所出具的业务报告注册会计师承担的风险最小是审阅报告。
㈡ 目前采用了哪些措施防范注册会计师审计风险
自上世纪六十年代注册会计师职业界进入“诉讼爆炸”以来,对审计风险及其控制的研究就已成为审计理论和实务界最为关心的热门话题之一。而本世纪初以来,国内外一系列重大企业财务造假丑闻和审计失败案例的接连发生,更使人们将审计风险摆到了审计研究的首要议事日程。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充当着“经济警察”的角色,其主要职责便是对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而要在执业过程中防止会计信息失真,首先就要正确认识审计风险。
审计风险是指审计人员经过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查后,对财务报表的公允性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而可能导致的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风险,也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因欲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发表与事实不相符的审计意见或其他因素形成的收益或损失的可能性。严格地说,审计风险包括误拒险和误受险两种。误拒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的判断失误而对不存在重大舞弊差错的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等审计报告所可能造成的责任风险。误受险是指由于审计人员的取证和判断失误,没有发现财务报表中存在的重大错报、漏报问题而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等不当审计报告所可能导致的责任风险。近几年我国资本市场中披露的大量审计失败案例基本上都属于这类问题。由于误拒险的情况较少发生,而误受险是导致审计风险的主要方面,因此,人们所讨论的审计风险基本上是指误受险。
我国现行的独立审计风险模型为:审计风险=固有风险×控制风险×检查风险,即AR=IR×CR×DR 。该模型的不足之处表现在:1、即使注册会计师发表了不恰当的审计意见,他仍可能使其收益达到最大化,而没有任何损失;2、该模型未能从审计行为之外来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其他社会原因,而实际上审计风险是审计行为内外环境综合作用的结果;3、该模型不能解释注册会计师偏好审计风险的原因。影响独立审计风险的因素是多种多样的,即使面临同样风险的注册会计师,他们实际承担的独立审计风险也不是完全一样的,即在同样的环境下,一部分注册会计师遭受着损失,另一部分却取得收益。因此,我们有必要从以下四个方面来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
▲▲ 独立审计新模式的构建
在证券监管部门等机构下设立专门的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代表社会公众行使对注册会计师的选聘权和监督权。但仍需注意以下问题:
1. 防止审计业务的委托变成单向的政府行为。
在通过法规和契约将对注册会计师的选聘权授予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后,审计业务的委托仍应保持市场行为的性质。将审计业务的委托采用市场公开招标的形式,由市场决定审计业务的最终归属。
2.充分关注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坚持审计独立性。
现实中绝大部分涉及注册会计师的诉讼案,都集中在公告破产或偿债出现问题的客户身上。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接受身陷财务困境的客户的审计委托时要特别慎重,要多方位调查客户的情况,再签订约定书。同时,注册会计师不能偏听客户的一面之辞和屈从于施加的各种压力,要保持审计业务的独立性。
3.保证对注册会计师的有效监督。
为了防止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存在的“偷懒”行为,必须将对注册会计师工作的评价与其以后的业务承接相联系。因此,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可以将对注册会计师进行评价和监督的具体工作委托给专门的会计审计公司等民间组织来执行。该组织最好由会计审计专家组成,其性质为具有独立经济利益和法人资格的民间组织,专门负责对注册会计师的评价、调查和再审计,并将结果直接向公众公司审计委员会报告。
▲▲ 技术原因的防范措施
1.选择正确恰当的审计方法。审计人员要善于选择科学、严谨的审计工作方法,对一些企业内控管理薄弱、资产流动性较强或所有权难以确定、企业经济状况不佳、经营业务繁杂等风险高的审计事项,要引起足够的重视,适当增加样本量,扩大审计覆盖面,运用多种审计方法和灵活的审计手段,进一步提高审计证据的质量。
2.谨慎接受审计客户。这一要求是指任一事务所在接受审计客户时,必须对企业的经营环境、经营目标、企业管理的经营理念和诚信程度以及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仔细的分析,以把握客户的整体情况和审计风险的可控性。审慎接受审计客户并非表示只能接受经营业绩好的企业,而表示只能接受经营者即管理层较讲信用的企业。
3.严格遵循审计工作准则。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循审计规范,来制定严密的审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进行审计工作准备,实施中把握审计工作质量。在审计过程中对审计工作各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做到审计程序合法合规、内容完整、方法恰当。如对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除对企业会计六要素财务上的正常审计外,还须考虑企业的核算体系、生产流程、销售、仓库等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调查,以确保审计程序和内容上的完整性。
▲▲ 质量控制原因的防范措施
1.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
审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不可能完全消除。控制审计风险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这就要求审计风险的控制要限定在一个经济意义上适当范围,超出这个范围,一味降低审计风险,就可能违背成本效益原则。因此,事务所在接受审计委托时,要认真评价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程度,以避免高风险的审计客户。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强化对注册会计师的培训和监督。
对于大多数的审计项目来说,审计风险的识别、估测、评价、预防等大量依靠注册会计师的经验判断。因此必须提高对注册会计师的素质要求,对他们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现代信息技术的培训,努力提高其专业素质和各项技能,使注册会计师能利用网络手段,采用现代新的审计技术防范和抵御各种风险。同时,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也要对他们进行适当的监督和指导,在决定其晋升的过程中,将风险管理能力类为一个考虑评价的项目,确保会计师事务所高级人员的风险意识和管理水平。
3.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
(1)实行质量否决权,即CPA项目查证签名负责制和主任审计师把关否决制。提高审计工作质量意识,采取多种方法,对审计工作质量层层控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2)实行专业分组化。审计风险的出现,很多原因是由于审计人员不了解委托单位和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实行专业分组化。(3)建立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
4.公司治理视角:优化股权结构,形成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对审计质量提高至关重要。“一股独大”的股权结构,国有资本主体缺位,股东控制权残缺,内部制衡机制失效和经理人市场制约机制不健全等缺陷造成了严重的“内部人控制”。事务所的聘任实质上由公司管理当局控制,事务所的独立性受到严重影响。因此,提高审计质量最终还要以公司治理机制的完善为基础。通过有效减持部分国有股,提高社会资本的持股比例,形成相互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继续强化监事会在治理机构中的监督作用;设置独立管理当局的审计委员会,由其决定公司事务所的聘任和审计公费的支付,切实保证事务所的独立性。
5.防范违约风险违约。
对风险防范的控制质量直接影响到以后各阶段的风险控制质量。因此,CPA首先面临的是审慎选择客户及其业务。CPA要采取措施了解客户的历史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法律诉讼案件,是否存在特别企图;客户对其职工、行业主管、金融、财税、工商等部门是否有不正直行为,以免陷入客户设定的圈套,或受到客户已有诉讼的牵连;对企业经营的集权程度,下年度企业组织结构的预期变动情况以及企业与CPA业务关系的亲疏情况;企业外部债务的多少等,企业有争议的会计问题的多少。CPA对陷入财务困境的客户要特别注意,以免成为面临破产客户的替罪羊而涉及法律责任。2严格签定业务约定书,这是CPA避免法律诉讼风险的关键一环。业务书应当列明服务事项、目的范围、应负责任的程度、报告形式及其他要求和条件,同时表达要清楚、严谨。6.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
注册会计师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外客户,会计师事务所必须以更高的执业质量和更有保障的资信条件来迎接新的挑战。而通过提取风险基金和投保的方式可以提高事务所的赔偿能力,从而取信于国内外客户并提高社会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按规
定建立职业风险基金,办理职业保险,这一措施能帮助注册会计师转嫁风险,避免遭受或减少损失。
▲▲ 社会原因的防范措施
1.以公众利益为导向。
注册会计师应站在独立的立场上,对公众用于决策的会计信息发表客观、公正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与客户达成的任何妥协,都要以不伤害公众利益为前提。虽然审计费是由客户支付的,但注册会计师必须明白,公众才是其服务的真正对象。从服务于客户转到服务于公众,这是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减少审计风险的基本前提。
2.完善审计准则,健全质量控制规程
由于审计风险的客观存在,迫使审计职业界要不断完善有关的审计质量控制规程,并严格遵照执行,这是降低执业风险的首要保证。在承接业务时,一定要对委托目的、范围、要求、时限等进行充分地了解和分析,同时要初步评价审计风险,确定选派合适的能胜任的审计执业人员,这是提高执业质量的关键。在审计实施过程中,一定要遵循执业规范,取证必须充分、合规,要有自我保护意识和措施。各事务所应加强业务目的检查复核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加以改进,才能有效规避执业风险。
3.改善执业环境,强化行业监督
在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要避免盲目招揽业务,尽可能 降低执业风险。同时,要逐步改善和建立一个宽松的社会环境,让中介机构真正做到独立、客观、公正地执业。要对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违法行为的界定和法律责任的承担进一步细化,提高其可操作性,坚决遏制违法行为的发生,有力打击不正当竞争,对弄虚作假者坚决清理出队伍,加强各级监管工作机构队伍的建设,完善监管工作机制,提高监管工作水平,真正达到净化行业队伍,改善行业形象的目的。
㈢ 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有哪些,回答好的加分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与管理措施是每个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来看,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都能够有效控制执业风险。本文拟从与风险管理直接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和法律咨询两个方面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一、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有效治理结构的缺乏
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性的内在动机和提高独立性审计服务质量的自愿性需求。相反,为了提高自身的绩效薪酬、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别处罚或被摘牌,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操纵市场,上市公司的管理当局普遍存在虚构会计信息、操纵利润等舞弊冲动。因此,一方面,舞弊因素的增加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难度,注册会计师难以查出舞弊导致的错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缺乏职业道德的、能够串通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诉讼案件与赔付金额的日益增多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付金额越来越多,职业赔偿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通告索赔的数量日益增多,同时索赔发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据调查,1974-1989年,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1980—1995年,索赔金额上升至95亿美元。导致了目前“诉讼爆炸”和“保险危机”的局面,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难度的增加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经济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会计处理方式更多涉及主观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从内部因素看,很多事务所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或者虽然设计了质量控制机制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事务所工作人员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和执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一味追求业务,缺乏专业服务精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
(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的原因
长期以来,由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监管主要依赖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为数极少。由于过低的法律责任间接地助长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诚信风气。2007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发布,明确了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谨慎或欺诈而出具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有限,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取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责任保险,在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下,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取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
2007年3月,财政部正式颁布了《管理办法》,用以规范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管理,在最新的《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职业风险基金的用途是用于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以及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笔者利用问卷对国内事务所的风险应对进行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虽然《管理办法》规定,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按规定抵扣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统计数据有一个抵减效应,但调查显示购买职业保险的事务所只占7.84%,所以国内事务所并没有完全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且有部分事务所基金提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是由事务所自行管理的,由于民事赔偿制度还没有正式启动,该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名无实,虽然累计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较大,但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只有很少部分对应在货币资金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虚提、漏提、不提,或年末计提,年初冲销。《管理办法》中已对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作了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和公告不足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财政部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以使事务所更加自觉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得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候的风险应对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与责任的遵守
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无论是法院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和以往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义的兴起,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还有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收到影响、甚至阻碍或冲击。我国自199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法函(1996)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达500余例。“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接受。我国股市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诉讼。加强人力资源管理、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管理等以及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措施均可以降低执业风险,有利于避免法律诉讼,然而注册会计师在很多特殊的、涉及法律问题的领域并不十分熟悉,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的问题向律师征询法律意见,以利于根据法律意见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咨询的具体内容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具有处理类似情况经验的律师,遇到重大法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就该问题与所聘请的律师详细讨论潜在的危险,慎重考虑律师给出的建议,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事务可以考虑单独聘请律师,专门处理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这样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本事务所的情况。国际大所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团以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国内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大所也配备了专门律师。由表1可知,52家事务所的有效问卷中只有两家显示单独聘请了律师,以培训事务所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法律水准。
大多数国内事务所都没有配备专门律师,一是由于配备专门律师耗费较大,只有具备相当的实力基础的事务所才能单独聘请律师;二是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的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验资,小规模的客户和简单的业务使得很多事务所也无需要单独聘请专门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
(一)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机构管理控制
事务所要严格按照《》的要求提出职业风险基金,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只有执业质量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执业风险,事务所应该设置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对重要的业务和风险较大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执业不当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罚、贯彻业务底稿三级复核制度。
(二)制定处罚标准与制度
除执行严格的管理机制以外,财政部门还应制定系统、规范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处罚。财政部门在运用行政处罚的时候应考虑行政处罚手段的有效性,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较,使事务所更加自觉地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三)设立专门职业基金管理部门
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管理部门。注协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管理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从而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的风险应对作用。
(四)建立专业法律咨询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及深入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单独聘请律师对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相关专门处理。
㈣ 注册会计师如何防范审计风险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1.建立健全风险责任制度,明确职责范围。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建立健全事务所内部的责任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主要是明确审计组织内部各个层次、各个岗位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事事有人审核,有人实际操作,有人负责指导监督,有人员负责考核,出了问题能够及时反映出来,并能分清责任。这样不但能够降低审计风险,而且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审计成本。因此,建立风险责任制度是降低审计风险的首要手段。
2.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综合素质。会计师事务所应该注意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是在招聘专业人员时,严把入口关,不具备条件者不能聘用。另一方面,应注意对现有注册会计师不断地进行后续教育。在我国经济成份极其复杂,新规定新政策不断出现,审计对象和内容也就处于经常变化之中,所以应形成一种制度,让每个注册会计师都有机会吸取新的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同时,还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强化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使其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不能只顾增加事务所的经济收入而忽视社会效益,给事务所带来巨大的审计风险。
3.制定科学合理的审计方案,进行“项目分工管理”。事务所要针对每一个审计项目的具体情况,对审计的范围、重点、程序、方法、人员分工和工作进度等作出详细的规划,使注册会计师有所遵循,对审计质量的考核也有所依据,减少失察的可能性,从而规避审计风险。
4.建立专业指导机制,最大限度规避审计风险。事务所可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注册会计师在遇到超出自己的知识范围的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恰当的业务指导。例如,可以聘请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做审计的技术顾问,使审计人员在做出判断和决定时,有权威的专业人士作后盾,这样就可以增强审计结论对审计风险的承受力。
5.充分利用自主权,审慎选择被审计单位。事务所如欲避免法律诉讼,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一般说来,接受审计委托前,应对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经营规模和组织结构、经营情况和经营风险、以前年度接受审计的情况、财务会计机构及其他与签定审计业务约定书相关的事项等进行了解,如果被审计单位对顾客、职工、政府部门或其它方面没有正直的品格,也必然会蒙骗注册会计师,使注册会计师陷入他们设定的圈套。事务所有权拒绝被审计单位的委托来降低风险。
6.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降低风险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是每一个事务所急需解决的又一问题。审计风险是可以控制的,但不可能完全消除,这是由审计客体的不可控性决定的。同时,控制审计风险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随着审计成本的增加,审计风险的降低幅度呈递减趋势,这就要求审计风险的控制要限定在一个经济意义上的适当范围。
7.提取风险基金或购买责任保险,以转嫁风险。随着我国加入WTO,要求注册会计师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质量、全方位的服务,也使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风险在范围上、深度上都不可与以往同日而语。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国内外客户,事务所必须以更高的执业质量和更有保障的资信条件来迎接新的挑战。而通过提取风险基金和投保的方式可以提高事务所的赔偿能力,从而取信于国内外客户并提高社会信誉。《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也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应按年收入的20%提取职业风险基金或办理职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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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请问什么事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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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个行业都是有一定的执业风险的。加强事务所内部治理机制建设。编印《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议范本问题释义》,指导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转制;重点关注事务所转制以后的内部控制和质量控制,推动协调解决事务所转制后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发布《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办法》,指导开展职业责任保险集中投保,降低行业执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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㈥ 最近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风险案例
一、审计风险的成因
(一)审计独立性的缺失
近年来国内外的事务所不断的发生会计造假事件被媒体曝光,社会各界开始对审计独立性的高度关注,并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审计独立性产生的怀疑。审计独立性的缺失有下面几点原因:
1、政府对审计市场的过度干预。目前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大多是由脱钩改制过来的有限责任公司,一方面政府的过度干预,使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很难做到独立和公正;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或会计师事务所期望依赖有关机构和政府官员的权力去分割独立审计市场。因此,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屈从权力主体的压力而不再保持独立性。
2、法规不健全、惩治不力且违规成本低。由于我国正处于经济转型时期,尽管颁布了一些相关法律法规,但是仍不完善,企业的经营活动缺乏规范,如企业存在粉饰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意图与行为,一些企业的经营管理者缺乏起码的诚实与信誉,甚至贿赂审计人员,使其失去独立性,加之我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外部监管不力,违规处罚力度偏弱,审计整体风险水平较低,在经济利益诱导下,注册会计师最终选择与企业“合谋”,丧失审计独立性。
3、审计定价不规范。事务所的审计收费不规范,会计师事务所之间的不公平价格竞争带来的后果是审计收费越来越低。为了获得利润,不得不减少充分的甚至是必要的审计程序,从而造成了审计质量的下降。
(二)有关注册会计师相关法律条文的矛盾
《刑法》、《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公司法》中都涉及了与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有关的规定,这一系列规定对维护市场运行秩序起着重要作用。但由于外部环境的改变,立法顺序的先后不同,使得这些现行法律中,涉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条文存在不少矛盾之处。这便导致追究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时尺度不一致、不平衡;使注册会计师法律问题的复杂化,当注册会计师遇到法律诉讼问题时,就根据这些法律条文的空隙,逃避自身的法律责任,也就使得审计风险在无形中增加了。
(三)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有限
目前社会上小规模企业数量多,其资产规模小,经营业务简单,会计记录简单,内部控制有限,存在管理层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的可能性,其所面对的经营风险和发生重大错报风险的概率大于一般大型企业,许多会计人员在领导权威和利益驱使的双重压力下,往往在诚信和失信之间摇摆不定,陷入一种道德困境,以致触犯法律,这必然增加审计的风险。
(四)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和专业程度
目前在会计师事务所里面工作的很多人员都不具有注册会计师的资格,他们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在一定程度存在欠缺,在审计的时候面对被审计单位的各种失责情况并不一定能发现,并且有些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不注重调查研究,常常以个人的主观意愿来判断,这也就大大提高了审计风险。
(五)审计质量控制准则实施不到位
我国颁布实施的审计质量控制基本准则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规范的重要组成部份,是保证审计工作质量,规范审计行为的基本准则。如果事务所未能认真贯彻《中国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基本准则》,势必造成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混乱,导致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计划编写的不当,造成审计外勤工作、审计取证、审计工作底稿编写和复核等工作严重错误和遗漏,审计风险必然增加。
(六)会计师事务所聘任制度扭曲
除国际“四大”外,国内事务所在招聘员工的时候大都选择要实习生,既是为节约成本,又可以在事务所的忙季的时候减轻工作量,但在外勤审计的时候实习生就会出现实践经验不足的问题,如果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没有事事亲为的话,对审计质量也会造成很大的影响。
二、防范审计风险的对策
(一)构建事务所的品牌
我国与世界上的发达国家之间的品牌都有差距,会计师事务所品牌的差距就更明显,国际著名的“四大”会计公司不但在国际会计市场上占主导地位,而且在我国的会计市场上占有相当大的份额。“四大”的品牌在这其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核心竞争力来自本身品牌的构建,而形成品牌价值的关键在于审计质量。质量是品牌的基础,社会认知度是品牌发展的结果,社会知名度的提高又促进业务收入的提高,业务收入的提高才有足够的资源投入,才能促进审计质量的提高和规模化,促进事务所良性循环的发展。
1、树立事务所的和谐文化。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应是管理者和全体员工在长期的执业活动中形成的、与其自身特点及发展规律相适应的一整套经营理念、执业信念、价值观和行为规则,以及由此形成的群体行为模式。会计师事务所的企业文化通过树立正确的职业理念、良好的精神风尚为发展目标,统一和规范事务所员工的价值观念,通过建立和完善事务所的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及工作标准,统一和规范全体员工的行为。
2、提高事务所的服务水平。面对现代社会经济形势的发展,事务所应该将产品的内涵从最终报告扩展到各个服务的过程,体现在报告形成之前的全过程之中,给予客户报告背后的财务方面的指点、鉴证或咨询的服务,提高顾客的满意度。
3、积极引进并留住事务所的人才。掌握了大量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注册会计师是会计师事务所生存和发展的根本。在引进从业人员的时候,应打破这种单一的人员来源渠道,积极引进法律、英语、计算机、管理等专业类人才,以利于会计师事务所业务的多元化发展。尤其应当引进既有深厚功底的会计和审计专业知识又有扎实的其他专业知识的综合性人才,这样既可以改善和优化事务所执业人员的构成,提高事务所人员的素质,又可以为事务所的各类型的企业及各种业务提供专业性意见,从而提高的审计的质量。对于已经招进事务所的非注册会计师人员应该主动培养成为事务所的后备人才,提高职业水平,这样才能保证对审计风险有一定程度的规避。
(二)扩大事务所的规模,实现做大做强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推动会计师事务所做强做大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后,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再次掀起了规模化的浪潮。真正做大做强,让公众认同大事务所的竞争和价值,才能提高审计质量降低审计风险。
1、坚持专业化发展,集约化经营,一体化管理。根据不同的专业建立发展的平台,除《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的审计、验资业务,还可以发展请如资产评估、税务服务等其他业务。事务所内部机构应该做好协调配合的工作,一业为主,多种经营,齐头并进,多元发展,不仅可以提高事务所人力资源利用率,而且可以大大节约事务所管理成本。
2、规范审计收费,提高审计质量。规范审计收费对维护公平竞争,提高审计质量和保持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有重要的意义。根据有关研究结果,审计收费与审计质量之间存在着正相关的关系,即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审计服务的质量越高,其所收取的审计费用也就越高,反之亦然,应该设立审计收费监管委员会,合理收取审计费用,提高审计收费的监管力度。
3、健全法规,重塑会计诚信。一是行业协会的规定。各事务所应该遵循注册会计师协会出台的各项规定,并且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带头规范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准,维护注册会计师职业形象。二是行政法规。立法部门应该制定像美国国会那样通过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那么严格的法律法规,应该加大违规处罚,提高监管力度,完善处罚机制,提高处罚成本,规范注册会计师审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只有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才能增强其风险意识,诚信执业,提高审计的质量。
4、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和风险责任制度。(1)实行质量否决权,即CPA项目查证签名负责制和主任审计师把关否决制。从影响质量和风险的各因素入手,采取多种方法对审计工作质量层层控制定期进行考核和奖惩。(2)实行专业分组化。审计风险的出现,很多原因是由于审计人员不了解委托单位和行业的生产经营情况而产生的,因此有必要实行专业分组化。同时有一些大项目实行审计队伍专业综合化,即兼顾经济、技术、法律等专业人员综合使用,这样有利遏制风险的产生。(3)建立报告和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制度。
5、提高注册会计师的胜任能力和职业谨慎。根据美国公认审计准则(GAAS)的规定,应有的职业审计要求注册会计师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态度。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坚持诚实和正直的立场,勤勉地搜集和客观地评价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不得因为信任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的诚实而满足于获取不是完全令人信服的审计证据。保持高度的职业审慎,能够帮助注册会计师敏锐地发现问题、捕捉被审计单位舞弊的蛛丝马迹,提高审计效率,使审计工作事半功倍。相反,安永和已经倒下的安达信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
6、保持对审计环境的敏感性。了解客户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各方面情况是发现风险避免法律诉讼的重要工作。在实施审计前,应了解下列环境事项并保持敏感性:(1)对整个特别是本地区的财政经济状况及其变化发展的趋势深入了解;(2)现有的政策、法规对客户的经营管理所产生的影响及其程度;(3)客户的法定代表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内部变动及外部流动;(4)客户内控制度健全情况,采取何种核算体系;(5)已制定的审计专业标准及其适用状况如何;(6)已掌握的审计知识及相关技术的发展趋势。
㈦ 注册会计师这职业有啥风险准备以后从事这方面
先给你介绍下注册会计师CPA的职业前景: 注册会计师在我国缺口很大,尤其在大中城市更是如此。一般会计师事务所的普通职员在北京,上海,广东等发达地区平均工资在5000元左右。如果你通过了考试并获得了注册会计师证书,拥有签字权的话,年收入可以直接飙升至百万。另外在注册会计师在事务所工作一定年限后跳槽到大中型企业做高级财务经理和财务总监(CFO)的机会也很大。这就是注会被誉为财会领域“第一黄金职业”的原因。 判断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依据就是审计准则,只要完全依据审计准则,保持必要的职业谨慎,实施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即便没有查出被审计单位的舞弊或错误。顶多是会判为普通过失,更多情况下是没有过失,而且事务所应该有自己的质量控制制度,项目负责人合伙人比你还担心风险,会经过多次复核,来保证执业质量 。所以说只要你能时刻保持一个注册会计师应有的准则,就不会存在那些所谓的风险。
㈧ 会计师事务所风险有哪些,回答好的加分!
根据会协〔2006〕82号《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执业违规行为惩戒办法>的通知》:
第五条 中注协对会员违规行为给予惩戒的种类有:
(一)训诫;
(二)行业内通报批评;
(三)公开谴责。
第六条 中注协认为会员的违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或可能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提请行政、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第七条 会员具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行业惩戒:
(一)违反《注册会计师法》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违反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
(四)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
(五)应当给予惩戒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的,视情节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九条 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由于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因素导致违反独立性要求的;
(二)宣称自己具有事实上不具备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或资质的;
(三) 泄漏客户商业秘密或利用客户商业秘密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 泄漏执业中获取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或利用内幕信息为自身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五)对客户或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强迫、欺诈、利诱的;
(六)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以或有收费方式提供鉴证服务的;
(七)在接任审计业务时蓄意侵害前任事务所合法权益的;
(八) 明示或暗示有能力影响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工作人员的;
(九) 利用与司法机关、监管机构或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的;
(十)为招揽客户而向推荐方支付佣金、回扣,或向第三方推荐客户而收取佣金的;
(十一)以低于成本的收费承揽业务的;
(十二)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会员声誉的。
前款所称自我评价,是指下列情形之一:
(一)鉴证小组成员曾是鉴证客户的董事、经理、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或能够对鉴证业务产生直接重大影响的员工;
(二)为鉴证客户提供直接影响鉴证业务对象的其他服务;
(三)为鉴证客户编制属于鉴证业务对象的数据或其他记录。
第十条 会员违反注册会计师业务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未以应有的职业谨慎计划和执行审计业务的;
(二)未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支持审计结论的;
(三)因过失出具不恰当审计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编制、归整和保存审计工作底稿的;
(五)隐瞒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具不实审计报告的;
(六)与客户通同作弊,故意出具虚假审计报告的。
会员执行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和相关服务业务,未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的,参照前款给予惩戒。
第十一条 会员违反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给予训诫、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一)未按规定制定质量控制制度的;
(二)未合理保证事务所及其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的;
(三)未合理保证事务所恰当接受或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
(四) 未合理保证事务所和项目负责人按照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业务准则的规定执行业务并出具恰当报告的;
(五) 未要求对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和其他规定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的;
(六) 未使项目组在出具业务报告后按时将工作底稿归整为最终业务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业务工作底稿的;
(七) 未制定监控政策和程序对质量控制制度的有效性进行监控的。
第十二条 会员在执业中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相应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十三条 会员阻挠或拒绝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质量检查和调查的,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公开谴责。
第十四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惩戒:
(一)同时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应予惩戒的行为的;
(二) 在两年内发生两次或两次以上同一性质的应予惩戒的行为的;
(三)对投诉人、举报人、证人等有关人员打击报复的;
(四)违规行为发生后编造、隐匿、销毁证据的。
第十五条 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减轻惩戒:
(一)初次违规并且情节轻微的;
(二)主动报告其违规行为的;
(三)主动配合查处其违规行为的;
(四)自觉纠正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或减轻不良后果的。
㈨ 您好,请问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风险有哪些/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职业判断存在风险,通常受时间压力、知识和经验不足以及所获取信息有限等因素的影响。由于职业判断的风险性,注册会计师并不能保证职业判断完美无缺,可能会发生判断偏差。注册会计师通常需要采取防范措施,以降低发生判断偏差的可能性,例如,会计师事务所通常可以建立决策机制,由经验丰富的注册会计师作出重要的职业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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㈩ 注册会计师风险真的很高吗
注册会计师有多少含金量,不用再多说,相信大家心里都有数。一个CPA证书在手,首先能力就是毋庸置疑的,开拓职业发展道路,更是不在话下。注册会计师从事审计方面的工作,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从事非审计类的工作,称为非执业注册会计师。而不管是执业还是非执业,注册会计师的收入都是不容小觑的。
会计向来都是看重经验的,因此一般来说,刚入门的注册会计师收入比较普通,也就4/5千,如果还没有考完全科可能更低,但是在工作3~5年之后,基本上都能够达到1万以上的月薪,一线城市2/3万不是问题。当然各个地区注册会计师的待遇会有所差异,但总体来说还是非常不错的,而且职业发展路径清晰。
高收入意味着高强度工作,也意味着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注册会计师的主要工作就是对企业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的过程。形象的说,就是为企业的财务报表担保。
因此,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风险,主要来源于以下几点:
01担保风险
注册会计师,特别是签字会计师,首先是要对出具的审计报告负责的。审计报告是对企业财务报表、财务状况、会计核账方式等一系列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分析之后的一个客观性总结报告,审计报考的结论中,要如实阐述此次审查的结果,要及时指出相关的问题,审计通过的部分,签字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要对企业财报的真实性、合理性、合法性担保。
02审计风险
审计本身同样存在审计风险,包括检查风险和错报风险。审计检查过程中流程是否到位、程序是否完整,都会影响到终的审计结果;抑或是由于自身的疏忽,在定论的时候出现错报、误判等。
03挂靠风险
挂靠虽然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但是要知道,不管什么证书的挂靠,挂靠本身就有风险,因为持证者并没有真正参与到相关工作中去。以上提到的担保风险和审计风险,在挂靠风险中都会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