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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报名

发布时间:2021-08-17 11:33:04

1. 黑龙江省报考高级会计师需要什么条件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地评价统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鼓励多出成果,多出人才,促进统计事业的发展,结合统计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审条件。
第二条 统计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名称为:高级统计师。
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统计工作,已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四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五条 凡申报晋升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是被聘在岗人员,且任现职内各年度考核结果要求达到合格以上。
第六条 学历、资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统计师任职资格:
一、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统计师任职资格5年以上。
三、通过全国统计师统一考试,取得统计师资格5年以上,并经地市级以上统计机构考核确认。
第七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一、外语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必须熟练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水平达到规定标准。

第三章 评审标准

第八条 专业理论知识
一、熟练系统地掌握统计基本理论、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相关的专业理论知识,对本专业的某一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具有较高的水平。
二、熟练掌握与本专业统计工作有关的统计标准和制度方法。
三、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四、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与统计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第九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
一、具有较高的统计调查分析和科学研究能力。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分析报告;或能对统计理论、统计制度方法、统计组织管理等进行科学研究,撰写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著作,提出有价值的建议。
二、具有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够独立设计科学、适用的调查方案;或能主持实施大型统计调查;具有较强的信息收集、分析、判断、综合能力和较高的系统加工整理和编纂统计资料的能力;能用科学方法对统计数据进行质量评估和预测。
三、能够组织、协调与管理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统计工作,具有指导、培训统计师工作的经历或能力。
第十条 业绩与成果
一、工作业绩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拟订全省或地(市)统计制度方案,被主管部门审定予以颁布;或对统计制度方法中重大问题进行研究,提出改革方案或建议并被采纳;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省级统计科研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二)组织实施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的大型统计调查,调查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经省级以上统计机构确认达到先进水平;或在一个大中型企业组织实施国家及上级各项统计调查,主持建立或完善企业原始记录、统计台帐及基层各项统计制度,使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及时性得到确实保障,经上级统计机构确认其统计基础工作达到先进水平。
(三)独立或作为主要执笔人撰写的统计分析报告,在全省综合或专业的优秀统计分析报告评选中获奖一篇;或在地(市)、省直有关部门统计机构组织的评选中获奖两篇以上;或有两篇以上的统计分析报告经上级主管部门确认被采用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四)获得科委系统颁发的地(市)级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或国家级科学技术进步奖;或获得地(市)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一项或二等奖两项,或省、部级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或国家统计局颁发的统计科技进步奖。
二、学术著作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三篇以上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四篇以上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
(二)在国家正式出版的省级以上期刊上发表二篇或地(市)级期刊上发表三篇本专业或与本专业有关的且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的论文(至少有一篇是第一作者,每篇论文字数在1500字以上);同时,作为主要作者在省级以上大型统计学术会议上交流的论文一篇以上或具体承担公开出版的统计教材(不包括资料书、年鉴、论文集等)的编写工作量在2万字以上。
(三)作为主要作者出版一部统计学术著作。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申报条件、专业理论知识、工作经历和能力、业绩与成果等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第十二条 本评审标准中涉及的业绩、成果、论著等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
第十三条 本评审标准由黑龙江省人事厅负责解释。

2. 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度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2)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报名扩展阅读:

1、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2、基本职责

高级会计师在学历和工作资历、外语、计算机技术、会计专业知识上,都有严格要求。

高级会计师的基本职责是:负责草拟和解释、解答在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或在全国施行的财务会计法规、制度、办法;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一个部门、一个系统的经济核算和财务会计工作,培养中级以上会计人才。

高级会计师的评定办法是:必须先参加全国统一的《高级会计师实务》考试。考试合格并符合下述相关要求后,由本人申请,单位推荐。经所在单位、省直主管部门、地市财政部门或基层职称评委会进行考核评议,并提出考核推荐材料,报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会计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省级人社部门备案批准。

3. 黑龙江省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

黑龙江2016年高级会计师考试报名条件规定如下: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 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 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 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 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须符合《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的通知》(黑人保发〔2010〕111号)中高级会计师的申报条件。

4. 请问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报计算机考试哪些模块

你好
这个在黑龙江人事考试网上的报名文件上都有详细规定
建议你仔细看一下报名公告
如果找不到的话
可以给我发消息
一般评定高级职称的话
需要考4个或5个模块
最后祝你好运

5. 黑龙江高级会计师报名资格

2009年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报考报名条件及职称评审 黑龙江
学历(学位)、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 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
二、获得硕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
先取得会计师资格,后取得规定学历者,可以将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会计师资格年限相加,但取得学历后的会计工作上。

破格申报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的人员(原则上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具备下列7项条件中的3项以上者,可以破格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一、国家或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授予地级市以上先进财政税务工作者、优秀会计、优秀财税人员、优秀注册会计师、优秀注册资产评估师称号;或荣获地级市以上劳动模范的财会机构被授予省部级以上先进财会工作集体称号。
二、获得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地级市一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
三、在省、部级以上财务、会计等学术会议上宣读3篇以上具有相当价值的专业学术论文并收入论文集者;或在地级市以表3篇(其中省级以上报刊杂志上至少发表1篇)以上有相当价值的财会专业论文。
四、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材料经采用好;或系统地讲授过1门以上大中专财务、会计课程,效果较好,并能提供有关聘书、授课课程名称、课时、备课笔记、效
五、从事本专业工作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参加(主要参加者)地级市以上重点工程、技改项目经济技术论证和可行性调查、大型国有企业改制方案等审定中的建议或措施被采纳,并经地级市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二)参与(主要参加者)单位经营、管理决策,在加强经济核算和管理,促使资金、成本、利润、消耗等主要经济指标行业先进水平或在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经地级市以上有关部门认可;
(三)在改进财务会计管理,加强单位内部制度建设,促进生产、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等方面成绩显著,并经地级
认可;
(四)在大、中型经济单位或地级市以上业务主管部门担任总会计师或财务、会计副科长以上职务5年以上,工作成绩突=
五)设计开发过经地级市以上财政部门评审机构评审合格的会计核算和管理软件,并经省’级以上财政部门确认的主
六、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全科合格。
七、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以上,中专及相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以上。

6. 黑龙江怎样评高级会计师职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财政厅 (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财务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和中央管理的企业人事、财务部门:

为加强会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选拔高级会计人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研究决定, 2010年度继续在全国范围推行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共同负责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的组织和领导。

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评结合工作中的考试(以下简称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由国家统一组织。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 (以下简称全国会计考办)负责确定考试科目、制定考试大纲和确定合格标准,对阅卷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财政部负责组织专家命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组织专家审定试题。

各地区的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协商制定组织实施办法。党中央、国务院所属单位和中央管理企业(以下统一简称中央单位)的会计人员,按照属地化原则报名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持有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本地区、本部门当年参评使用标准的成绩证明。各地区的评审工作仍按现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组织进行。中央单位的评审工作,由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部门组织进行;没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中央单位,可按规定委托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或原人事部)备案、具有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权的其他中央单位或所在地省级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进行。

二、考试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2、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或中央单位批准的本地区、本部门申报高级会计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二)考试实施

1、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采取开卷笔答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试者运用会计、财务、税收等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法规,分析、判断、处理会计业务的能力和解决会计工作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

2、考点原则上设置在省会城市和直辖市的大、中专院校及高考定点学校。考试时间为2010年9月5日(星期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2:00。

3、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3年内有效。

4、各地区、各中央单位可根据本地区、本部门会计专业人员的实际情况,在全国会计考办确定的使用标准范围内,确定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并报全国会计考办备案。

三、考试有关要求

(一)各级考试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试卷运送与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二)考试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纪律,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中央单位所属会计人员依据本部门规定破格条件报名的,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同意,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应为考生办理报名手续。

(四)中央单位在确定本部门当年评审有效的使用标准时,如有需要,可与当地省级考试管理机构联系,取得本部门考试人员成绩相关信息。

在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告财政部会计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

7. 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及流程是什么

职称计算机要考4个模块,每个省市要求都不同,像北京是一年有4次考试机会分别是3、6、9、12月,有些省市一年每个月都有考试,有些省每年只考一次。

论文一般是要求准备2-3篇3000字以上在省级以上发表的论文.

申报条件
(一)凡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 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学历、资历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会计师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二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会计师职务四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
4、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参加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
5、担任会计师职务五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以上先进会计工作者称号;
(2)主持或主研的财会科研项目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以上;
(3)本人独立或为主撰写过3万字以上的会计专着并公开出版;
(4)本人独立撰写或为主撰写过2篇以上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会计专业论文在省级以上的公开学术刊物发表;
(5)在会计工作实践中,对本单位做出了重大贡献的业务骨干或参与经营决策取得显着经济效益的财会部门负责人;
(6)在特大型企业担任总会计师或担任财会部门负责人三年以上;在大型企业、地(厅)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一年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五年以上;在中型企业、县(处)级事业单位担任总会计师三年以上或财会部门负责人七年以上。

8. 黑龙江考试高级会计师,需要哪些条件呢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一、具有博士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2年;
二、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三、具有大学专科学历,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级任职资格5年。
第八条 获取及处理信息能力
一、外语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外语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二、计算机要求
除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外,计算机成绩必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九条 执业资格要求
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应持有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允许申报:
一、弄虚作假,或窃取他人学术成果的;
二、经有关部门鉴定,发生责任事故的;
三、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四、依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其他情形不能申报的。
一、评审有关规定
(一)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人员,必须参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统一组织的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二)会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截止时间为2011年8月31日。在此之前达到退休年龄(延聘人员除外)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允许申报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
(三)职称外语和计算机按照黑人发〔2007〕49号、50号和黑人发〔2008〕82号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在乡镇工作的(含直属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各类农场、林场、牧场和渔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于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
(四)同级改职高级会计师人员应在会计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具备《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评审条件。
(五)申报高级会计师评审的人员应提供参加2011年度由财政部门组织的继续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佐证材料。
(六)各单位、主管部门应通过更新后的《黑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录入和上报参评人员信息。下载网址为: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 →职称评审专题→资源下载专区。
二、需提报材料和资料
(一)B级以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实行等级化管理的地区,申报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级由省财政厅确认。
(二)全国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或省内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
(三)新版B5《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
(四)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及《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五)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提供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证书》,企业的申报人员需提交单位聘任证书或聘任协议。
(六)评审取得会计师专业技术职称晋升高级会计师的人员,应提供有效的学历证明。根据黑人发〔2007〕192号文件规定,凡通过成人高等教育(包括党校)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不一致的,需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培训证书》,方可申报。
(七)外语考试成绩单、计算机考试合格单或《职称外语、计算机免试人员审查表》、各类原始证书及所在单位出具的正式证明材料。
(八)同级改职人员应提供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的会计师任职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同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同级任职资格证书和《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人员,应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
(九)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合格佐证材料。
(十)《黑龙江省会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规定任现职以来发表的论文、论著、教材等。
(十一)单位综合推荐材料(一式11份,以A4纸打印)。推荐材料内容包括:
1、主要工作经历和能力;
2、学识水平和专业理论知识;
3、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主要工作业绩与著作成果;
4、单位意见。
(十二)参评人员信息数据盘及《黑龙江省会计人员专业评委会拟评(审)人员名册》。
(十三)中直单位申报人员需出具委托评审文件,并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开具委托函后,方可参加评审。
上述材料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及各种证明无效。
三、申报程序
(一)中直、省直部门申报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将评审材料报送省高级会计师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申报人员,按所属系统报送申报材料。
(三)各市(地)申报人员按照属地原则,将评审材料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9. 高级会计师的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 考试题型:8个案例题。

(9)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报名扩展阅读:

基本条件

高级会计师的任职条件,除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外,还要具备四个基本条件:

1.较系统地掌握经济、财务会计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

2.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财务会计工作经验,能担负一个地区、一个部门或一个系统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3.取得博士学位,并担任会计师职务2-3年;或取得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结业证书,或大学本科毕业并担任会计师职务5年以上;

4.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10. 2019年高级会计师报名条件有什么

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会计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各地具体规定有所不同,请查阅当地的报考条件。

2、经省级人事、财政部门批准的申报高级会计师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破格条件。

高级会计师,是指我国会计专业技术职称中的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对业务能力上应具有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并了解发展趋势。

(10)黑龙江高级会计师职称报名扩展阅读

考试时间:

高级会计师考试时间为:2019年9月8日。

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并达到国家合格标准的人员,由全国会计考办核发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该证在全国范围内3年有效。

高会考试合格成绩三年有效,要求在通过考试三年内通过评审,假如通过了,就是高级会计师,永久有效。假如没有通过那第四年要重新考试,然后继续参加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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