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带手机计入考场,进入考场后手机要关机,会给你一个信封袋子,将手机装在袋子里面。或者关机放包里,如果开机有信号会被考场中的测试设备自动屏蔽,会禁考两年处理。建议不要以身试法。
② 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被记作弊是不是当场告诉你然后让你签字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 回答这个问题:
应该签字确认。
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上岗证、会计证)448元辅导包通过,具体方法:
第一,三轮复习,提供模拟软件。第一轮,全面准确理解基础知识,提供比较基础且特别能考察理解准确程度的练习题,如果稳定80%,考过问题不大;第二轮,疯狂做题,提供与考试模式一样的考试系统,适应并熟悉考试环境;第三轮,预留一周,准备考试。
第二,一步一脚印,稳扎稳打。建议先看视频,再看一遍书,后做章节练习。要求每一章章节练习准确率达不到80%,不允许进行下一章学习,一步一个脚印。
第三,全程答疑辅导:语音、一对一、家教式、随问随答。
第四,全程监督学习。与老师一起商讨学习计划,严格执行。计划落实每一章几月几日开始,几月几日结束,允许根据实际情况微调。要求同学每天汇报学习情况及章节练习准确率。汇报方法:计划到哪,实际到哪,与计划相比,快了还是慢了。章节准确率需要截图汇报。不汇报或完不成进度,要严厉批评,不留情面。
第五,掰开了,揉碎了,通俗易懂授课。因太通俗易懂,同学们称老师为会计翻译官(会计专业术语翻译成大家都能听懂的语言)。视频可以发给你看看,自己评价。
③ 我会计初级考试作弊了,被抓,没有看见网上的公告,会记入我在大学里的档案吗
没有公告可能是老师放你一马。
可以尝试再报名,看能否报上。
④ 注册会计师有没有作弊通过考试的
您好!作弊的后果: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1. 因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报名之日止不满5年者;
2. 以前年度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因违规而受到停考处理期限未满者。
⑤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作弊有什么后果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作弊一般是取消当次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资格及成绩。每个地方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会有3年不让在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所以,最好还是平时多下功夫,不要作弊。
另外如果是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话更严重,可能会有形式责任。如下:
《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⑥ 基础会计考试能作弊吗
我是立信会计的,会计分录不大能作弊啊,但是可以死背~毕竟分录还是比较简单的· 用点心别急
⑦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果被认为作弊是不是当场就指出来的
你好,会计老郑·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不一定,以监考老师记录为准。
如果考会计从业资格证报班,选择网校学习,随时学习,充分利用闲暇时间进行学习,老师随时辅导,一对一答疑,为您保驾护航,不仅仅随时能听课,而且能随时一对一家教式辅导答疑,面授班虽多,教学水平参差不齐。如果自己的运气不好,白花报班费,如果不好,那就浪费了,另外,现场上课,不仅要车马劳顿,而且听不懂就过去了,一步跟不上那么就步步跟不上,教师上完课就走,学习中遇到不会或不懂知识,想问老师,老师也不太可能留下回答,学习中遇到问题更不知道问谁了。而网校学习方式则不同。目前448元,拼人品,拼效果,拼口碑,家教式答疑辅导,随时语音互动,你一言,我一语答疑,学习效果好。全程答疑辅导,全程监督学习,辅导包通过,学习共分三轮,扎扎实实:
第一轮学习,主抓各门学科的基础知识
第二轮学习,疯狂做题,模拟考试
第三轮,留一周查缺补漏
第一轮,全面掌握知识;第二轮,知识点的系统梳理,最终达到炉火纯青;第三轮,准备考试了。
这儿学习,要求严格,必须端正态度,也就是说必须接受监督,监督方法:商讨学习计划,落实到哪天做什么,一旦确定下来,严格执行,汇报方法:计划应该到哪,实际到哪,完不成进度,要严厉批评 。章节练习结果要截图汇报。建议每一章章节练习准确率不到80%,不进行下一章学习,一步一个脚印。建议每天汇报学习情况。
⑧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作弊被抓
你好,一点通网校回答你的问题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作弊,两年内不让考试。其他没有什么。
⑨ 会计考试你作弊了吗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作弊一般是取消当次的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试资格及成绩。每个地方的处罚是不一样的,有的地方会有3年不让在考会计从业资格证的规定,所以,最好还是平时多下功夫,不要作弊。另外如果是从业资格证被吊销的话更严重,可能会有形式责任。如下:《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⑩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无故被判作弊该怎么办
你可以提起行政复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六条 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在对违纪违规的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复核违纪违规事实和相关证据,告知应试人员作出处理决定的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试人员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对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作出处理决定的,由考试机构或者考试主管部门制作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决定书,及时送达被处理的应试人员。
第十七条 被处理的应试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